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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确权不得不知道的几个问题?

    信息发布者:联合村
    2019-10-22 19:50:30   原创

    土地确权不得不知道的几个问题

    土地确权是很多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因为有很多朋友咨询,所以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整理,以供广大朋友阅读。

    问题一:实际面积与承包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实际面积与承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各村组应当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应当据实测量、登记。不得将多余的面积强制收回。

    问题二:家里新添人口,是否可以作为共有人

    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家里新增人口,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

    土地确权不得不知道的几个问题IMG_20190823_070905.jpg

    问题三: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是否要给这部分人群确权登记且颁发证书呢?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据此,应当根据承包方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办理土地确权。

    问题四:有争议的土地如何确权?

    在确权过程中,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应当先解决争议,争议解决后进行登记,如果暂时无法解决,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问题五:当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已经承包到户的村组小农场或集体土地,可按二轮承包时实际发包到户的面积确权登记,未承包到户的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不得不知道的几个问题

    问题六:子女分户的如何确权?

    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

    问题七:土地确权完成后可以随便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土地不能够随意进行买卖,但是农民朋友却能够转让手中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现阶段开展的土地流转以及宅基地流转等政策。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其他人,也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以及城市居民,但必须要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流转出去的土地只能够开展农业生产,不能将农用耕地另作他用,比如说修建房屋、厂房等。

    土地确权不得不知道的几个问题

    以上是土地确权中会面临的一些问题,以上答案供广大朋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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