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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通告

    信息发布者:联合村
    2020-06-04 21:30:11   转载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2020〕10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已作调整。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标准调整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13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 、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2020年4月底之前,已经按原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缴费的,2020年度可不按1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200元)缴费。


    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缴费人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的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按原缴费档次金额不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

    二、缴费渠道 

    (一)微信、支付宝缴费
    1.关注并进入“四川税务”、“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选择相应渠道进行缴费。
    2.微信主界面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3.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填写相应内容,进行缴费。


    (二)银行代收
    缴费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长城华西银行、成都银行等各大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也可以通过上述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

    (三)银行代扣
    如果缴费人已签订有批扣协议,请在银行卡中及时存够金额,税务机关将适时进行批量代扣。若未签订批扣协议,可到各商业银行和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
    另外,若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还可以到所在村组(社区)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其他事宜 

    (一)未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等业务的居民,需先持身份证件、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登记以及核定缴费手续。

    (二)采取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居民应将应缴费额及时足额存入已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账户中,并及时关注扣款情况,避免因扣款不成功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三)缴费人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及时足额缴纳2020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四)到龄参保人员应提前一个月自行缴纳当年社保费,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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